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null/2022-00016 | 文 号 | 藏财农指〔2021〕49号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12:32:39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喀则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发〔2017〕128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21〕104号)、《关于报送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分配意见及绩效目标的函》(藏水财函〔2021〕69号)等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市江孜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311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终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一、加快资金拨付。请你市收到资金后,要第一时间下达到县(区),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预算执行。有关资金下达文件及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等部门。
二、加强绩效管理。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指导主管部门落实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从2021年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已纳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市下达该项资金时,单独下达预算文件。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有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帮扶的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和质量,确保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要密切跟踪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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