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null/2022-00020 | 文 号 | 藏财农指〔2021〕61号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12:53:56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
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并商自治区水利厅,现提前下达你地市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水利”,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一、请你地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下达至县(区),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申报表。有关预算分解下达文件请及时抄送区财政厅、水利厅。
二、请你地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于1月5日前将绩效目标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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