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12月29日,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社区矫正重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刘江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张洪波主持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夏克勤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部署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区各级社区矫正委及其成员单位和社区矫正机构,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了“接得上、管得住、控得牢”的目标,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明确,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以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管、教、帮并重,依法接收、严格监管、深化教育、强化帮扶,努力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教育帮扶精准化、矫正应用信息化、多方参与社会化水平,确保矫正对象不漏管失控、不重新犯罪、成为守法公民,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着力强化六项重点工作。一是着力强化入矫程序,体现严肃性;二是着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不脱管失控;三是着力强化教育帮扶,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融入社会;四是着力强化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充实配强社区矫正队伍力量;五是着力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六是着力强化信息化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治理和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责,推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